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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條件放寬及線上申請方式

【公告】推廣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,線上申辦免徵使用牌照稅及線上申請方式相關訊息。

  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 免稅條件放寬囉!!

 

適用條件 可免稅車輛 是否申請免稅

 

身障者有駕照且有車輛

 

身障者本人的車輛 免申請

 

身障者有駕照但無車輛

 

配偶、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的車輛 須提出申請,並自申請日起享有免稅優惠

 

身障者無駕照

 

身障者本人的車輛 免申請
配偶、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、同一戶籍經法院選定之監護人或輔助人的車輛 須提出申請,並自申請日起享有免稅優惠

 

 

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線上申辦方式

進入「財政部稅務入口網」網頁線上申辦頁面,輸入基本資訊及聯絡人資訊

 ※應備文件:1.身心障礙證明 2.車主存摺帳號(欲辦理退稅時)

檔案上傳後→我要申辦

收到【線上申辦案件成立】信件後,才算完成申辦

 ※ 如需查詢案件處理進度,請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【申辦進度查詢】

〔手機版〕掃描下方宣傳單右方QR-Code

〔電腦版〕首頁→線上服務→線上申辦→稅務線上申辦→申請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

 

  • 下圖文字說明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
  • 身障者本人車輛,由稅捐機關主動審核並通知符合規定之身障者
  • 每位身心障礙者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以1輛為限
  • 免稅金額以車輛汽缸總排氣量2400cc之稅額為限,超過部分仍應繳納差額稅款
  • 已核准免稅車輛,如免稅條件不變,不必每年重新申請

[本海報為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宣傳單]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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