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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條件放寬及線上申請方式

【公告】推廣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,線上申辦免徵使用牌照稅及線上申請方式相關訊息。

  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 免稅條件再放寬囉!!(115.10月更新)

 

適用條件 可免稅車輛 是否申請免稅

 

身障者,有車輛

 

身障者本人的車輛

免申請

(稅捐機關主動審核)

 

身障者,無車輛

 

  1. 配偶的車輛
  2. 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的車輛
  3. 二等親以內親屬的車輛 且 車籍地(或監理機關登載之住居所地址)與該身心障礙者戶籍地相同
須提出申請,並自申請日起享有免稅優惠

 

 

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線上申辦方式

進入「財政部稅務入口網」網頁線上申辦頁面,輸入基本資訊及聯絡人資訊

 ※應備文件:1.身心障礙證明 2.車主存摺帳號(欲辦理退稅時)

檔案上傳後→我要申辦

收到【線上申辦案件成立】信件後,才算完成申辦

 ※ 如需查詢案件處理進度,請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【申辦進度查詢】

〔手機版〕掃描下方宣傳單手機圖示內QR-Code

〔電腦版〕首頁→線上服務→線上申辦→稅務線上申辦→申請使用牌照稅身心障礙者免稅

 

  • 下圖文字說明:

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

  • 每位身心障礙者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以1輛為限
  • 免稅金額以車輛汽缸總排氣量2400cc之稅額為限,超過部分仍應繳納差額稅款
  • 已核准免稅車輛,如免稅條件不變,不必每年重新申請

 

[本海報為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宣傳單]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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