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電優惠
◆申請資格(以下條件須同時符合):
1.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(或證明)
2. 居住家中且最近1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
3. 未接受政府全日住宿照顧費用補助(含同時接受日間照顧及夜間住宿費用補助)
4. 使用下列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:
新北市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器材及生活輔具用電優惠診斷證明書 (PDF下載)
新北市居家身心障礙者維生器材及生活輔具用電優惠診斷證明書 (ODT下載)
◆ 服務時間
週一 - 週五: 上午8:30 ~ 下午5:30
週六:每月第二週週六
其他:到宅評估、定點評估、特殊二手捐贈及媒合 (可彈性安排夜間、非上班日服務)